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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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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冊組公告】「115學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」申請案
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9月1日原民教字第1150044807號
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
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助學金網路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s://cip.ntcu.edu.tw
/,新(115)學年度系統啟用日(9月1日)起,登入密碼
即學校代碼,登入後應立即變更密碼,並修正承辦人基本
資料及電子信箱,如未變更應自行負起資料被潛入者竄改
或刪除之責任。鑒於作業公開化及透明化,請貴校公告本
案網址,俾利學生、家長與教師皆可上網查詢相關訊息,
確保個人權益。
三、申請基準及助學金金額:
(一)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,其戶籍資料註記為「原住民身
分」,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(以下
同)50萬元以下者。依本案要點規定,本助學金家戶年
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(或繼父
母、同性配偶)。
(二)本案助學金分為上、下學期核發,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
期1,500元整(即每學年3,000元整)、國中原住民學生
每學期2,000元整(即每學年4,000元整)。
(三)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(含一、七年級新生)應
請領「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」,惟不符
學產基金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,得申請本助
學金補助,但不得雙重請領。
四、本案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(星期三)止,請
貴校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及上網申報後,於115年9月30日
(星期三)前,將書面資料以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或親
送本市龜山國小教導處黃薇倫主任收(地址:23160新北市
新店區新烏路三段99巷10號),信封上請註明「原委會國
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助學金」,送件資料如下:
(一)個人申請表:115學年度起申請表有更新,請務必下載使
用更新之申請表,黏貼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並於簽名欄
簽名或蓋章。
(二)全校申請人名冊:網路列印即可,列印後請蓋職章並註
明聯絡電話及分機。
(三)送件資料除「學生個人申請表」及「全校申請人名冊」
外,亦須繳交「學生簽單」。列印簽單前,請先完成系
統中學生申請資料,再由系統申請文件管理-列印-學生
簽單列印印出,上、下學期皆須請學生親自簽名或蓋
章。
五、115學年度「系統帳號登入」辦法修正如下:
(一)原在新學年度系統會恢復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,現
行因資通安全執行之考量,故將「不再重新設定」。
(二)每所學校只有1組固定帳號(學校代碼)。
(三)請各校業務交接時,新承辦人需至系統更新「新承辦人
員之相關資料」及「變更密碼」。
(四)學校如忘記密碼或更換新承辦人員,請先填寫學校縣
市、學校名稱、學校代碼、新承辦人員、聯絡電話及電
子信箱資料,並以電子郵件e-mail至臺中教育大學原民
中心詢問(電子信箱:apcntcu@mail.ntcu.edu.tw)。
六、學校承辦人員注意事項:
(一)請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、其父母姓名、身分證
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分註記,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
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(或繼父母、同性
配偶),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之執行。
(二)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者,需有以下情況,如父母失聯不
負照顧養育責任、父母入獄、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
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。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,
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。
(三)學校無論有無學生申請本助學金,皆請至上述網站登入
「全校學生數」和「原住民學生數」,無「原住民學
生」則請登錄0人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(四)印領清冊請俟核定函通知後方可寄送。
(五)本案相關資料,請學校留影本備查。
七、網路申報系統操作手冊暨相關資料,請詳閱網站「資料下
載區」及「常見問題」,網址:https://cip.ntcu.edu.tw
/home。送件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龜山國小教導處黃薇倫主
任,電話:(02)2666-7317分機12,電子信箱:
wind603@gmail.com。
八、檢附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
金實施要點、助學金申請表(父母)、助學金申請表(特
殊狀況證明)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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