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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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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若本校學生113年有新的補助資格證明,請家長將核定通知書或證明書送至註冊組留存

說明:若新的年度(113年)有獲得補助資格的學生,請家長將身分核定通知書或身分證明書送一份到註冊組留存。
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弱勢兒少等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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