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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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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冊組公告】因應115學年度起課後班學校收費計算公式班級人數調降補收費用一事

各位家長平安:
原本課後班收費計算標準為
(1)12-16時每節課是上課天數*節數*260/20(每班基準人數)/0.7=該時段收費標準
(2)16時以後每節課是上課天數*節數*400/20(每班基準人數)/0.7=該時段收費標準

因7月1日收到新北教國字第1151234124號公文,內容告知要調降每班基準人數到18人,導致每一個時段費用需補收。補收費用增加如下(115-1只增加課後班費用不增加冷氣費用)
將改成
(1)12-16時每節課是上課天數*節數*260/18(新的每班基準人數)/0.7=新的該時段收費標準
(2)16時以後每節課是上課天數*節數*400/18(新的每班基準人數)/0.7=新的該時段收費標準

調整費用如下
低年級12-16 由5274元調整至5860元,冷氣費90元、16時後 由5200元調整至5777元,冷氣費43元、全時段由10474元調整至11637元,冷氣費133元
中年級12-16 由2525元調整至2806元,冷氣費45元、16時後 由5200元調整至5777元,冷氣費43元、全時段由7725元調整至8583元,冷氣費88元
五年級12-16 由1411元調整至1568元,冷氣費25元、16時後 由5200元調整至5777元,冷氣費43元、全時段由6611元調整至7345元,冷氣費88元
六年級12-16 由1411元調整至1568元,冷氣費25元、16時後 由5085元調整至5650元,冷氣費41元、全時段由6496元調整至7218元,冷氣費86元
※補收部分:將在開學後另發繳費班進行補收
※新生原本要在7月初發下繳費單收取費用,一併改成開學後收費。
課後班公文、原計算費用版本及調整計算費用版本放在附件,請家長點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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