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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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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體育組宣導】115年度暑期保護青少年「水域安全及運動安全」宣導事項

公告內容:
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17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51385003號函辦理,為確保青少年暑期活動安全,有效降低意外事故發生,請全校師生及家長共同落實以下水域安全與運動防護注意事項:

一、 水域安全宣導
(一) 防溺 10 招(5不5要原則)
5 不:
不跳水(避免做出危險動作)。
不疲累(身體狀況差先休息,切勿下水)。
不長時(避免長時間浸泡導致失溫)。
不落單(隨時注意同伴狀況)。
不惡作劇(切勿在水中嬉鬧或惡作劇)。

5 要:
戲水地點要合法(需有救生設備與人員)。
進入陌生水域要小心。
注意氣象預報(現場氣候不佳絕不戲水)。
下水前要暖身(切勿穿著牛仔褲下水)。
不幸落水要冷靜(保持冷靜放鬆,運用漂浮技巧自救)。

(二) 救溺五步驟(叫、叫、伸、拋、劃)
若發現有人溺水,請秉持「救溺先自保,不衝動才是真英雄」之原則,依下列步驟處理:
叫:大聲呼救。
叫:呼叫救援專線(119 救災防護、110 報案專線、118 海巡服務、112 行動電話緊急救助)。
伸:利用延伸物(如竹竿、樹枝等)。
拋:拋送漂浮物(如救生圈、球、繩索等)。
劃:利用大型浮具劃過救援(如船隻、救生圈、浮木、救生浮標等)。

二、 暑期運動安全注意事項
運動前充分熱身:降低肌肉拉傷及運動傷害風險。
運動中適時補充水分:避免脫水及身體不適。
選擇安全合格場館:選擇場地設施完善、安全達標之運動場館,並遵守使用規範。
留意熱傷害徵兆:炎熱天氣下避免長時間曝曬。如出現頭暈、噁心、無力等症狀,應立即停止運動、移至陰涼處休息,必要時儘速就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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