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註冊組公告】 轉知115學年度第1學期「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」
一、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5年8月12日林字1150812號函辦理。
二、合先敘明,有關本助學金方案,因基金會委員已屆齡,本學期爰為最後一次申辦,嗣後不再辦理。
三、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5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,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。
四、請各校承辦人事先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,並繕打全校申請名冊、以及申請彙整表各乙份(可參閱範例),各校務必自行篩選最需要之2至7位申請者,超過7人全數不予受理,完成彙整之申請名冊電子檔請逕寄mame6969lin@gmail.com。
五、另請將申請學生之紙本申請併證明文件彙整後,悉數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(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,收件人:陳淑芬秘書長)。
六、本案各項申請資料請務必仔細繕打並檢附證明文件,為確保其他申請者之權利,未檢附完整者,視同資格不符,將不予審核,且逾期不候。
七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5年9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截止。
八、檢附資料: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函文、林蘇珊珊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實施辦法、申請流程、申請表、申請名冊(空白表單)、申請名冊(填寫範本)、申請彙整表共
七式文件。
二、合先敘明,有關本助學金方案,因基金會委員已屆齡,本學期爰為最後一次申辦,嗣後不再辦理。
三、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5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,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。
四、請各校承辦人事先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,並繕打全校申請名冊、以及申請彙整表各乙份(可參閱範例),各校務必自行篩選最需要之2至7位申請者,超過7人全數不予受理,完成彙整之申請名冊電子檔請逕寄mame6969lin@gmail.com。
五、另請將申請學生之紙本申請併證明文件彙整後,悉數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(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,收件人:陳淑芬秘書長)。
六、本案各項申請資料請務必仔細繕打並檢附證明文件,為確保其他申請者之權利,未檢附完整者,視同資格不符,將不予審核,且逾期不候。
七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15年9月15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截止。
八、檢附資料: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函文、林蘇珊珊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實施辦法、申請流程、申請表、申請名冊(空白表單)、申請名冊(填寫範本)、申請彙整表共
七式文件。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1-隔代教養申請函115.8.13.odt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2-林蘇珊珊信託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_信託辦法113.12修正板.odt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3-林蘇珊珊信託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_申請流程113.12.odt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4-林蘇珊珊信託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_申請表_105.4.odt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5-申請名冊(空白表單).ods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6-申請名冊(範本).ods
112054b2f5286b2bda8dd4d81314da51_8878452_07-115學年第1學期_林蘇珊珊獎助學金申請彙整表_學校校名.od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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