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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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汐止國小學生借用資訊設備「申請表單」及「注意事項」

汐止國小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而公告停課,需線上補課時,依公文新北教研資字第1090565758號規定可提供平板予學生使用。

借用規定如下:

***借用對象: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全班停課,並經教育局核定採線上補課之班級學生,以經濟弱勢者為優先借用對象。

1. 借用資訊設備以實施線上補課為主,同發生停課事實才能申請

2. 勿自行拆裝任何硬體及周邊設備。

3. 應自行備份相資料檔案;使用完畢,應自行刪除個人檔案。

4. 使用網際網路時,應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。

5. 應善盡保管責任,避免受到汙損,禁止轉借他人使用。

6. 勿自行更換已安裝之作業系統及軟體。

7. 借用期間應遵守個資法、資通安全管理法、智慧財產權相關法。

8. 如有人為因素導致設備損壞或無法正常運作,借用學生應負賠償責任(以賠償原設備為原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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